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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46、明月清风(122)二更 (3 / 3)

 各说各有理!

 那怎么办呢?只能把骂人打架家庭矛盾这些,归纳到一块,归治安事件,而不是案件。对于仁义礼智信这一套,不能摒弃,该惩罚还是得有惩罚!

 比如,骂人了,闹的厉害了,在城里的居民呢,就去扫大街,洒水,清扫市场。根据骂人的严重程度,从最低的三五天,到最高的三月。而不在城里的这种,大部分是宗族在管!以后,得淡化宗族的力量,若有告的,那就在村里,铲一铲路边的草,给鳏寡孤独挑水搂柴火。罚嘛!

 得叫大家都知道,这事不对,不值得提倡。但也不能说,动辄就能要了人命。

 至于孝道这里,得把住最底线的,子女不赡养父母不对,但父母不养育子女,这也是不对的!尤其是得把父母或是祖父母,溺婴和遗弃婴孩,纳入犯罪!这不能等同于治安事件。

 林雨桐听了一耳朵,觉得没毛病!

 结果第二天,宫门口就有一群狂生,引经据典的在那里反对,反对的点主要有两条:第一,父母不养子女,那子女就能不养父母吗?此为大谬!父给骨血母给肉,这般的恩德,非割肉还母,剔骨还父不能报也!怎能只因为父母不养,就不孝顺父母呢?

 这个话很多人支持,百姓中支持的有很多!比如养不起孩子,孩子寄养在寺庙道观里,那孩子大了,该养父母吗?

 朝廷的意思是不用养,那这怎么行呢?

 第二,孝道的底线是子女赡养父母,可只赡养就够了吗?

 子曾经这样的教导我们:今之孝者,是谓能养。至于犬马,皆能有养;不敬,何以别乎?【1】

 这话啥意思呢?就是说,我们现在所说的孝道,就是能养父母。可只养就可以吗?狗啊马的,你不也都能养吗?若是对父母没有尊重,若是对孝道的底线只是能养老,那养父母跟养那些牲畜有啥不同呢?

 从而得出结论,朝廷制定的这个律法,还是有问题。林雨桐:“……”她觉得她和四爷得被大明给磨死!眼下这个情况说明什么呢?说明他们跟大明读书人的拉锯战,从这个时候就算是正式开始了!